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 昨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69次发审委会议召开,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轴承”)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2家企业。
双飞轴承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建、伍仁瓞。这是光大证券今年保荐过会的第6家企业。此前,3月26日,光大证券保荐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4月4日,光大证券保荐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发过会;5月9日,光大证券保荐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9月12日,光大证券保荐的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10月11日,光大证券保荐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
双飞轴承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10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拟募集资金4.26亿元,其中,2.50亿元增产1.36亿套滑动轴承自动化建设项目,1.36亿元用于年产复合材料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4008.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17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次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首发申请未获通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次否决事项是否已规范整改完毕以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2)嘉善松盛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嘉善县圣杰滚针轴承厂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按规定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9年1-9月,发行人经营业绩同比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可消除及消除情况,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进一步下滑的风险;(2)说明发行人2019年9月起整体订单企稳回升的合理性与持续性,新增订单与下游客户的产销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下游客户配合发行人业绩管理提交订单的情形;(3)结合汽车行业周期情况,分析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对发行人的影响是否存在滞后性,汽车行业回暖的依据是否充分,业绩下滑是否构成首发障碍;(4)说明发行人2019年盈利预测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测算结果是否审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境外销售以经销为主。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境外销售以经销为主,且经销客户存在较多贸易商是否符合业务特点,经销收入及毛利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异常;(2)说明报告期各年度新增和退出直销客户、经销商的变动情况及对应的销售金额,直销客户、经销商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说明部分产品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汽车行业整体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经销收入仍然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5)经销商(贸易商)的库存及终端销售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超盛五金存在购销交易,超盛五金控股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表亲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超盛五金持续发生交易且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必要性;(2)报告期内从超盛五金采购铜套的单价与同期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单价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超盛五金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