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性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备注:1、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备注:1、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备注:1、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