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4日电 湖南证监局网站14日披露关于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雷霆、侯爱忠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2016年8月,鸿铭科技为关联公司衡阳银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的银行进行担保,其中本金4000万元,期限为1年。鸿铭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雷霆、总经理侯爱忠等约定在5276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重大担保事项未经鸿铭科技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后于2022年4月28日在披露的2021年年报中进行补充披露。
2.雷霆控制的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鸿铭科技总经理侯爱忠自2018年1月起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年末分别占用资金余额为1128.08万元、110.69万元,合计1238.78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经鸿铭科技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2019年4月30日披露年报时才补充披露。截至2022年末,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仍占用鸿铭科技资金余额为1066.83万元,侯爱忠占用资金余额为7.35万元,合计1074.18万元。
鸿铭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雷霆、侯爱忠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湖南证监局表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鸿铭科技以及雷霆、侯爱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APP显示,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螺纹密封脂、防锈剂、乳化剂、润滑剂、防锈涂料、模具、橡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加工;劳保用品的生产及销售。(中新经纬APP)